陕西: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这些福利。

近日,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规定失业人员失业补贴和临时生活补助政策的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。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按规定享受下列待遇:
一、失业保险
(1)申请条件
1.本人和所在单位均须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;
2.没有我的意愿就停止工作。
(二)收款期限
(三)分配标准
一类面积:1755元/月
第二类:1665元/月
第三类:1575元/月
(4)停止发行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失业保险条例》,失业人员再就业、应征服兵役、移居国外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,失业保险停止。
(五)申请流程
参保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线上线下申领,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按月发放。疫情期间(2022年第一季度),可在同一个月内发出申请。
1.线下:市(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
2.在线: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(http://1.85.55.147:17007/index.do)或“掌上12333”App和“秦云就业”小程序。
二、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
(1)申请条件
参保单位聘用的失业农民工,不缴纳个人费用,且按《失业保险条例》规定连续工作满1年的。
(二)收款期限
(三)分配标准
一类面积:1755元/月
第二类:1665元/月
第三类:1575元/月
(四)申请流程
参保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线上线下申领,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一次性发放。疫情期间(2022年第一季度),可在同一个月内发出申请。
1.线下:市(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
2.在线: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(http://1.85.55.147:17007/index.do)或“掌上12333”App和“秦云就业”小程序。
三.失业津贴
(1)申请条件
2021年新增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到期后未就业,已参保不满一年或已参保满一年,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(二)收款期限
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,最多6个月。
(三)分配标准
缴纳保险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标准的80%缴纳,不足1年的按50%缴纳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不享受其他待遇,不申请异地搬迁,不减少保险缴费年限。
(4)停止发行
期满、参保登记、死亡、入伍、出境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、在监狱服刑等情形之一的,应当停止执行。
(五)申请流程
参保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线上线下申领,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按月发放。疫情期间(2022年第一季度),可在同一个月内发出申请。
1.线下:市(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
2.在线: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(http://1.85.55.147:17007/index.do)或“掌上12333”App和“秦云就业”小程序。
四.农民工临时生活补贴
(1)申请条件
2021年,新出现的为农民工缴纳保险的失业人员,在办理保险不足一年的情况下,仍处于失业状态。
(二)收款期限
按月缴费,最长2个月,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,不申请异地安置,且不缩短参保缴费年限。
(三)分配标准
临时生活补贴按参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。
(4)停止发行
期满、参保登记、死亡、入伍、出境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、在监狱服刑等情形之一的,应当停止执行。
(五)申请流程
参保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线上线下申领,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从次月起按月发放。疫情期间(2022年第一季度),可在同一个月内发出申请。
1.线下:市(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
2.在线: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(http://1.85.55.147:17007/index.do)或“掌上12333”App和“秦云就业”小程序。
(文章来源:新华网)